從氣候風險到財務數字:實用解說

articleSimon Mak17/12/2025

氣候風險就是財務風險。這正是IFRS S2背後的核心訊息,也是為何眾多財務團隊如今被要求為以往由可持續發展團隊負責的議題賦予數字。但實際上該怎麼做?讓我帶你逐一拆解當中的組成部分。

兩類風險,同一張資產負債表

先從區分問題入手。實體風險是指對突發事件——洪水、風暴、乾旱、熱浪——以及氣候模式長期轉變所帶來的財務曝險。轉型風險則來自邁向低碳經濟的過程:政策、法律、技術、市場及聲譽方面的變化。兩者最終都落在同一處:你的現金流、你的融資渠道、你的資本成本。這正是IFRS S2要求你聚焦的重點——在短期、中期或長期內,可能合理影響上述財務現實的風險與機遇。

情境分析是韌性測試,而非預測

這裡正是人們卡住的地方。IFRS S2要求以情境分析評估氣候韌性,但並無指定單一情境或通用的數字化損失估算。這是一項韌性評估,而非獨立的預測。所採用的方法必須與你的具體情況相稱——你的曝險、你的技能、你的能力與資源——並運用無需過度成本或努力即可取得的合理且有支持依據的資訊。

因此,不要等待完美的模型。要問:對我們而言,哪些情境是合理的?它們是否涵蓋實體風險與轉型風險?它們對我們的業務意味著什麼?

將S2轉化為數字

要將氣候風險轉化為財務語言,須把情境假設與業務及估值驅動因素連結起來。這些是分析渠道,並非IFRS S2所規定的公式。試想:

  • 資產損壞或停機
  • 營運及資本成本
  • 收入及可使用年期
  • 現金流及資本成本

例如,洪水情境可能增加停機時間及維修成本,從而減少現金流。碳價情境可能提高營運成本或改變需求。關鍵在於使當中的連結透明化:情境、時間範圍、曝險、假設、數據來源,以及受影響的估值或財務報表渠道。

排放是計量指標,不是損失

IFRS S2要求披露絕對總範疇一、範疇二及範疇三排放,以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為單位,其中範疇二包括基於位置的排放。重要一點:這些數字是計量指標,本身並非財務損失的估算。它們為分析提供資訊,但不能取代分析。

那估值呢?

根據IVS 104的ESG附錄,重大ESG因素——包括當前及未來的氣候風險——在釐定公司、資產或負債的價值時應予以考慮,前提是這些因素可計量,且估值師運用專業判斷會認為其合理。這是一個明確訊號:氣候風險屬於估值討論的一部分,而非獨立於另一個孤島。

時間與司法管轄區

IFRS S2適用於2024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首年無須就首次應用前的期間提供比較資訊。就香港而言,香港交易所2024年氣候相關《上市規則》修訂自2026年1月1日開始的財政年度起適用: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對上市發行人屬強制披露,而更廣泛的氣候要求則因發行人類別而異,並包括「遵守或解釋」安排。與IFRS S1及S2對齊的HKFRS可持續披露準則自2026年8月1日起可供自願應用,香港的目標是在2028年全面對接ISSB。請務必查閱適用於你機構的香港交易所/香港會計師公會要求。

如欲了解更深入的數學指南,請參閱《Climate Risk Quantification in Practice》。至於準則本身,可先參閱IFRS S2及其示例指引。IVS 104 ESG附錄對估值師而言不可或缺。至於香港的具體細節,請參閱此概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