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S1、S2 與 SASB:財務團隊的淺白入門指南

articleSimon Mak4/12/2025

如果你在香港帶領財務團隊,你大概會在同一時間聽到三個縮寫:IFRS S1、IFRS S2 和 SASB。以下是淺白版本。IFRS S1 就著可能合理影響你前景(你的現金流、你的融資渠道、你的資金成本)的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與機遇,訂立短期、中期或長期的財務披露一般要求。預期使用者是投資者、貸款人及其他債權人。IFRS S2 是與之並列、針對氣候的特定準則。

準則實際上要求什麼

兩項準則均圍繞四大支柱組織披露:管治、策略、風險管理,以及指標與目標。這個結構是刻意設計的——它讓你的可持續發展敘述與你的財務報告,以及投資者實際作出決策的方式保持一致。IFRS S2 以 TCFD 建議為基礎,並納入源自 SASB 準則的行業氣候指標。IFRS S1 和 S2 於 2023 年 6 月發布,適用於 2024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並允許提前應用(如你作出披露)。

SASB 的重要性超出人們預期。根據 IFRS S1,你在識別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與機遇時,必須參考並考慮 SASB 披露主題的適用性——尤其是在沒有特定 IFRS 可持續發展披露準則涵蓋該主題的情況下。不妨將 SASB 視為行業視角,防止你作出千篇一律的樣板式報告。

這在香港如何落實

港交所附錄 C2(ESG 報告守則第 D 部分)載有以 IFRS S2 為藍本的氣候相關要求。符合 IFRS S1 和 S2 的報告被視為符合第 D 部分。氣候要求已於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生效。

分階段實施正是財務團隊需要精確掌握的地方:

  • 範圍 1 及範圍 2 溫室氣體排放披露,對所有港交所上市發行人而言,自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起屬強制性。
  • 其他氣候披露對主板發行人而言屬「遵守或解釋」基準。
  • 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自 2026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起面對強制性要求。
  • GEM 發行人則獲鼓勵作出報告。

另外,香港會計師公會發布了與 ISSB 準則一致的 HKFRS S1 和 HKFRS S2,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可自願應用。這為你在上市規則要求之外,提供了一條本地準則途徑。展望未來,香港的路線圖目標是最遲於 2028 年讓大型公眾責任實體全面採用 ISSB 準則,而港交所預計於 2027 年就強制上市公眾責任實體採用香港準則進行諮詢,預期生效日期為 2028 年 1 月 1 日。

這對你的團隊在週一意味著什麼

這一切都不是單純的報告工作。它要求協調一致的流程:識別重大可持續發展風險與機遇、將它們與財務前景連繫起來、提供管治與風險管理的證據,並產生受控的指標與目標。在香港,你還需要追蹤你的發行人類別、你的報告年度開始日期,以及每項氣候披露屬強制性還是「遵守或解釋」。

有兩項寬免值得了解。ISSB 的首年寬免讓採用 S1 和 S2 的實體在其首個報告年度僅報告 S2 下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而 SASB 常見問題則指出首年範圍 3 排放的過渡寬免。利用這個喘息空間妥善建立流程,而非藉此拖延。

如果你想實際了解各部分如何互相配合,我的配套指南《ESG 報告變得簡單:IFRS S1、S2 及 SASB 準則實用指南》正是為此而寫。你亦可閱讀IFRS S1 支援材料、SASB 常見問題,以及港交所關於連結 ISSB 準則與 ESG 報告守則的自身指引。從你今天能夠舉證的支柱開始——管治通常是成本最低的起步點。